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8.最后,必须说明的是,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,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,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;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。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: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,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。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,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。在天堂,对主之爱是主导爱,因为在那里,爱主高于一切。因此,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,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,排列他们,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,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。正因如此,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,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,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,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(参看7-12节)。
注: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,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(6159, 7648, 8067, 8853节)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(987, 1040, 1568, 3570,6571, 6935, 6938, 8853-8858, 10076, 10109, 10110, 10284节)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,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,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(8854, 8864, 8865节)。
9833.“和蓝色、紫色、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,并细麻”表信与仁之良善。这从“蓝色”、“紫色”、“染过两次朱红色”和“细麻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蓝色”是指对真理的属天之爱(参看9466节);“紫色”是指对良善的属天之爱(9467节);“染过两次朱红色”是指属灵良善(4922, 9468节);“细麻”是指拥有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(5319, 9469节)。因此,这些线综括起来表示爱与信之良善,但在此表示仁与信之良善,因为它们论及属灵国度(9814节)。“蓝色、紫色、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,并细麻”由于自己的颜色而表示爱或仁的事物或形式,以及信的各方面。因为出现在天堂的颜色起源于天堂之光,这光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,即一切聪明和智慧的源头。因此,这光的一切变化在天上的外在视觉面前显现为颜色,是由信、仁和爱之真理和良善构成的聪明和智慧的变化(1042, 1053, 1624, 3993, 4530, 4677, 4741, 4742, 4922, 9466节)。天上的颜色照着带有红色的程度而表示良善,照着带有白色的程度而表示真理(参看9467节)。
10619.“大有良善和真理”表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。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:神性是无限的,除了祂是绝对的,或存在本身,因而是绝对的良善或良善本身外,没有其它东西能论及神性;它因是绝对的良善或良善本身,故也是绝对的真理或真理本身,因为一切真理皆属于良善。不过,这种绝对或本身在字义上只能以“大有良善和真理”,因而由于人的有限感知力而以描述某种有限物的词来表达。神性是绝对的良善,或良善本身,这一点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:
耶稣对少年人说,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?除了神以外,没有一个良善的。(马太福音19:17)
这句话的意思是,主,并且唯独主是良善,因而是绝对的良善,或良善本身。祂是绝对的真理,或真理本身,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:
耶稣说,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(约翰福音14: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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